一、活動主旨
依據職莱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本校對在職勞工(含教職員)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二、詳細活動內容
活動主講者為中正大學陳俊益教授、臺中市太平區衛生所特聘講師潘思穎主任,分別講授有關感電危害預防管理實務與職場失智預防等與勞工作業有關之安全衛生知識。
三、活動辦理方式
專業演講。
四、活動與提昇教師教學專業發展之關係(教學專業)
活動目的之一為提昇教師有關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協助教師瞭解實驗室等場所常見感電危害風險與緊急應變處理,俾於安全情況下指揮監督學生從事相關作業。
五、活動與提昇教師研究專業發展之關係(研究專業)
六、其它說明
|